证券之星消息,淮河能源(600575)09月2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鉴于去年在有规划的前提下不实施分红,请明确解释在《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中,哪些情况下公司可以不执行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
淮河能源回复:投资者您好,公司于2026年6月实施完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3.62亿元(含税),占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的80.21%。另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5-2027年度现金分红回报规划的公告》中明确: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内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展需要等因素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可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情况下对本规划进行调整,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截止目前,公司尚未调整该分红规划,感谢您的关注,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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