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阳光股份新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09-14

截至2026年9月11日收盘,阳光股份(000608)报收于7.39元,下跌1.73%,换手率3.5%,成交量20.21万手,成交额1.4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44.34万元,占总成交额19.85%。
  • 公司公告汇总:阳光股份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购买董责险两项议案,中小股东参与率达2.7488%。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44.34万元,占总成交额19.85%;游资资金净流出1716.86万元,占总成交额11.57%;散户资金净流出1227.47万元,占总成交额8.27%。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就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4人,网络投票股东173人,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51,365,5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193%。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9月11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出席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77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5193%。其中,中小股东173人,代表股份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7488%。关联股东对购买董责险议案回避表决。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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