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11日收盘,富特科技(301607)报收于41.53元,上涨1.69%,换手率6.37%,成交量9.66万手,成交额4.0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94.52万元,占总成交额3.99%。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154.84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08元/股。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1594.52万元,占总成交额3.99%;游资资金净流出864.01万元,占总成交额2.16%;散户资金净流出730.51万元,占总成交额1.83%。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193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同意以2026年9月10日为预留授予日,以13.08元/股的价格授予154.847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核查意见
因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首次授予价格由36.91元/股(高级管理人员)和18.46元/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分别调整为26.25元/股和13.08元/股,预留授予价格由18.46元/股调整为13.08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442.4200万股调整为619.38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0.6050万股调整为154.8470万股。委员会认为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调整。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154.84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6年9月10日,价格13.08元/股)、《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等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委员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人,计划制定流程和内容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该计划并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定于9月28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9月21日,会议审议《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自有资金支付人员薪酬等部分款项,后续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置换至自有资金账户。该事项已获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无异议,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等;考核分为公司层面(2026–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和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归属系数分别为100%和0%),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领导、董事会审核。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富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符合募集资金监管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无异议。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特科技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数量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息1.55元、每10股转增4股),公司对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调整,首次授予价格分别调整为26.25元/股和13.08元/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3.08元/股;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619.38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调整为154.8470万股;2026年9月10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154.84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及授予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符合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特科技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6年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共3人,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一定比例,授予价格依规确定,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该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于2026年9月10日向19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154.8470万股,授予价格为13.08元/股;本次授予基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并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完成而相应调整价格与数量;授予条件已满足,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93人,均为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847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20.00%,占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66%;任何一名激励对象累计获授股票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预留授予对象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外籍员工。
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的公告
因2025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息1.55元、每10股转增4股),公司调整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权益数量:首次授予价格分别调整为26.25元/股(高级管理人员)和13.08元/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预留授予价格为13.08元/股;首次授予数量由442.4200万股调整为619.3880万股,预留授予数量由110.6050万股调整为154.8470万股。调整符合法规及激励计划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不存在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缺陷、未按规定分红等情形;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含1名加拿大籍员工,不含独立董事;全部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股本总额20%,单一对象获授股票未超过1%;计划有效期不超过10年,授予日与首次归属日间隔不少于1年,归属期不少于12个月,各期归属比例未超过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激励名单并发表专业意见,律师事务所已出具法律意见书。
2026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6年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为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6%;激励对象共3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其中含1名外籍员工;授予价格分别为41.59元/股(中层管理人员)和20.80元/股(核心业务人员);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20%、30%、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6–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为指标。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6年激励计划合计授予5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外籍核心业务人员1人获授10.00万股(占比20%),其他中层管理人员2人共获授40.00万股(占比80%);所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2136%,不含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控人及其关联人;激励对象中含1名外籍员工。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6年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授予数量为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36%;激励对象共3人,包括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不含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授予价格分别为41.59元/股(中层管理人员)和20.80元/股(核心业务人员);计划有效期不超过48个月,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归属,归属比例分别为20%、30%、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以2026–2028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累计值为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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