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冯雨瑶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鼓励汽车企业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 同时,《通知...
网页链接本报记者 冯雨瑶 9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提到,鼓励汽车企业自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中小企业供应商货款支付,最长在60天内完成支付,鼓励全部采用现金支付。对合同中未明确支付方式的,应使用现金支付中小企业账款,不得以商业汇票或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替代支付。 同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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