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钢股份:实施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是公司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

证券之星09-11

证券之星消息,新钢股份(600782)09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投入巨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吨钢运行成本较尚未开展改造的同行增加 100 元至 200 元,形成明显的成本竞争劣势。第一,当前监管框架下,对于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有哪些常态化监管、差异化管控及处罚措施?第二,若针对未达标企业约束力度不足,将造成市场竞争失衡,出现守法成本高、违规成本低的局面。请问管理层是否评估过阶段性调整超低排放环保设施运行策略,缓解公司因积极落实环保政策带来的经营压力?

新钢股份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毗邻城区,与新余市主城区共融一体,实施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是公司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维系厂城和谐共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切实体现。公司持续跟踪环保政策导向,注意到当前部分钢铁同行改造滞后带来的吨钢环保成本不一致现象。后续我们将严格落实环保政策要求,坚持绿色发展方向,推动环保设施精细化管理,降低运行成本,改善经营绩效,积极应对行业周期压力。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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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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