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9月1日收盘,恒勃股份(301225)报收于56.35元,下跌5.83%,换手率5.57%,成交量2.45万手,成交额1.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8.4万元,游资净流入1070.32万元,散户净流出1498.7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42.50万股,占总股本0.29%,首次授予34.00万股予5名激励对象,授予价格29.29元/股,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设定三年增长率目标值。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9月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428.4万元,占总成交额3.05%;游资资金净流入1070.32万元,占总成交额7.62%;散户资金净流出1498.72万元,占总成交额10.67%。
公司公告汇总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持股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其亲属,激励计划制定与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6年9月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审议通过延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时间调整为2026年9月17日。
关于延期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由9月15日延期至9月17日14:00,股权登记日仍为9月8日;新增三项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考核体系包括公司层面、事业部/子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设定2026至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与触发值,未达标则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个人解除限售数量与三级考核结果挂钩。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符合规定条件,计划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该计划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9%;其中首次授予34.00万股,激励对象共5人,含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预留8.50万股;授予价格29.2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年限售期,分三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至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6.05%、61.55%、71.95%。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4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0.29%;首次授予34.00万股予5名激励对象;预留8.50万股;授予价格29.29元/股;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设三年业绩考核期,以2025年净利润为基数,2026至2028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6.05%、61.55%、71.95%。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内部控制报告无异常,上市后36个月内未发生违规利润分配;已建立绩效考核体系,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激励对象不含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独立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未在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部门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本次计划累计授予权益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0%,单一对象获授不超过1%;计划有效期自授权日起不超过10年,解除限售间隔不少于12个月,每期解除比例不超50%;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核实名单并发表意见;公司已聘请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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