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锋龙股份新发布《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08-31

截至2026年8月28日收盘,锋龙股份(002931)报收于45.9元,下跌2.15%,换手率2.32%,成交量4.7万手,成交额2.18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57.73万元,占总成交额4.4%。
  • 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率99.9018%,关联股东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957.73万元,占总成交额4.4%;游资资金净流出866.84万元,占总成交额3.98%;散户资金净流入1824.58万元,占总成交额8.38%。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6年8月28日以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议案为《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出席股东共288名,代表股份95,10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95%。表决结果为同意95,012,102股,反对84,200股,弃权9,200股,同意股数占比99.9018%,议案获通过。会议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

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股东及代理人288人,代表股份95,106,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69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子公司100%股权暨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8%,反对占0.0885%,弃权占0.0097%。中小股东中同意占91.7022%,反对占7.4805%,弃权占0.8173%。关联股东宁波锋驰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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