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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城市财经
8月28日,必然是载入中国房地产史的一天。 住建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自然资源部、央行等多个部门出动,联合发布两份重磅文件《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 这两份文件,是对过去延续多年的房地产基本制度进行了修订与重构。 第一份文件,重建了房地产的销售制度。第二份文件,修改了商品房的贷款规则。 下面,本号将着重分析。 为了方便解读,我们将第一份文件简称为《通知》,第二份文件简称为《意见》。 1
房地产销售制度,被重构了
《通知》提出:
各地要完善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住房预售条件。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通知施行之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按原有政策规定执行。
本号解读:
这是《通知》中最关键的内容,是房地产第一次真正开始告别“卖期房、收全款、慢慢盖”的模式
过去房地产最核心的商业模式是什么?
拿地→融资→预售→回款→再拿地。
高周转就是这么来的。房子还没盖好,开发商就能把购房人的首付款和按揭贷款提前拿回来。
这个模式最大的优势,是给开发商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杠杆;但最大的风险,也恰恰在这里,购房人承担了房子能不能按时交付的风险。
而今天的新规,实际上是在把这个逻辑倒过来。
预售可以继续,但必须主体结构封顶;购房人的首付款、按揭贷款等资金全部进入监管账户;而且资金监管一直持续到项目竣工验收、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
对于新项目,则直接要求:新出让土地项目优先现房销售。
这意味着未来开发商越来越不能靠“卖未来”赚钱,而要靠真正把房子建出来、把产品做好之后再卖。
这不是一次普通的销售政策调整,而是房地产商业模式的变化。
模式的改变,对房企是个大调整,考验着房企的经营现金流。因为从现在开始,房企拿地要自己出钱,建楼需要自己掏钱。
再也不能像过去一样卖地可以找银行融资,修楼可以直接预售拿民众的钱来盖房。必须把楼建好了,才能开始卖,避免了民众买房的诸多风险。
《通知》提出:
各地要同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强化政策协同和衔接。优化土地供应管理,合理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加大融资支持力度,房地产项目实行主办银行制,一个项目确定一家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单独或牵头组建银团提供开发贷款等融资服务。完善开发建设管理,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流程,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推行“交房即交证”,推动商品住房交付时购房人同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本号解读:
这段话的核心,是房地产从“重开发、重销售”转向“重项目、重交付、重运营”。
一方面控制土地供应规模,避免继续无序扩张。
另一方面通过主办银行制保障项目融资,让资金真正跟着项目走,同时压缩审批流程,提高开发效率。
更重要的是“交房即交证”,意味着未来买房将从“先交房、再等证”转向“房子交付、产权证同步到手”,进一步降低购房人的交付和产权风险。
整体来看,就是土地端控增量、融资端保项目、建设端提效率、交付端保权益,为现房销售时代搭建配套制度。
2
商品房贷款规则与发放时间,被重新修订
《意见》提出:
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
本号解读:
中国房贷最长期限在1997年的规定是20年,1999年放宽到30年,现在放宽到了40年。
贷款期限延长,需要辩证地来看。
首先,贷款期限延长,降低了月供。对于想上车但担心月供压力的需求群体而言,是好事。
其次,贷款期限延长,虽然降低了月供,但增加了利息,购房总成本在增加。
这一条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购房人上车。但由于利息增加、成本增加,在当前就业难赚钱难、预期与信心弱的大背景下,效果很难被释放。
我个人认为,需要配合着降息或者贴息来使用。最好是将贷款40年所需要支付的银行利息降到和贷款30年一样,这样不仅月供大幅降低了,而且成本没有增加甚至减少,效果会好很多。
《意见》提出:
所购新建住房实行现房销售的,个人住房贷款应在销售备案后发放;实行预售的,应严格在项目竣工备案后发放,确保购房人“能拿房、再还贷”。对实行现房销售的,受托支付至项目公司在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对实行预售的,受托支付至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本号解读:
这一条非常好,也非常关键,非常及时。
过去预售模式下,购房人签约、支付首付后,银行就可以发放按揭贷款,开发商提前拿到购房人的首付款和按揭款,用于后续建设。
也就是说,房子还没建好,购房人的贷款已经开始还了,购房人实际上承担了全部项目交付风险。
所以,过去时常能看到房子烂尾、房贷还必须还。
现在新规把按揭贷款发放进一步后置。现房销售要等销售备案后放贷,预售项目则要等项目竣工备案后才能放贷,核心就是“能拿房、再还贷”。
同时,贷款不再简单流向购房人,而是通过受托支付直接进入项目公司的主办银行账户或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也就是说,购房人的还贷责任与项目交付更加紧密地绑定,银行的钱也必须进入项目、用于项目。
一句话过去是“先贷款、后等房”;现在是“先把房子交付保障做实,再启动贷款”,房地产资金链也从“开发商自由支配”转向“项目资金封闭运行”。
为购房者免去了诸多项目风险压力。
3
为何此时大调整
关键问题来了,为何房地产诸多制度集中在此时做出重大调整?
因为已经到了不得不调整的时候,因为旧模式越来越难以维持。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6年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下降19.2%,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11.8%,销售额下降13.1%;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下降20.3%,其中个人按揭贷款下降23.5%,国内贷款更下降32.1%。
这组数据其实解释了今天为什么要改革。
预售回款正在下降,开发贷款也在下降,房地产企业传统的资金循环已经明显弱化。
最关键的是:
第一,上半年全国房贷增量贴近了地板。
其中上半年的房贷数据,让人瞠目结舌:
上半年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房贷)增加2212亿元。
制图:城市财经;数据来源:央行
从过往数据可以看到,上一轮牛市期间,房贷猛增,2016年相比2015年出现了跳涨,2016年至2021年震荡上行,并于2021年抵达历史最高点,当年房贷增加了6.08万亿元。
2022年直接大跳水,去年降至1.28万亿元,而今年上半年更是降至2212亿元,用脚踝斩来形容,毫不为过。
第二,过去的7个月时间里,有4个月房贷负增长。
央行披露:
前7个月,住户贷款减少8271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减少9281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010亿元。
对比前六个月的数据,可以计算出,7月单月,住户贷款减少4603亿元,短期贷款减少3700亿元,中长期贷款减少1202亿元。
短期贷款主要是消费贷,特别是车贷。中长期贷款主要是房贷。
可以看到,无论是总的个人贷款,还是车贷、房贷,都在减少,这意味着整个的主要动作依旧是降负债、降杠杆。
其中7月份房贷减少1202亿元,这是今年以来第四次负增长,前三次分别是2月份、4月份和5月份。
制图:城市财经;数据:央行
所以,8月28日真正值得记住的,并不是房贷从30年延长到40年,也不是现房销售这一个政策。
真正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房地产正在告别过去那套运行了几十年的游戏规则。
过去,房地产靠的是土地、杠杆、预售和高周转;开发商赚的是速度,购房人承担的是未来。
未来,这套逻辑正在反过来:土地供应更精准,融资围绕项目,资金全程监管,房子建好再卖,交房同步拿证。
说到底,这不是简单地给房地产“打强心针”,而是在给房地产换一套新的操作系统。
房子不再只是金融杠杆的载体,而要重新回到居住产品本身;开发商不再靠不断加杠杆做大规模,而要靠产品、交付和现金流活下来。
所以,房地产真正的下半场已经开始。
过去拼的是谁敢借钱、谁跑得快;未来拼的是谁能把房子盖好、把项目做好、把购房人的信心重新找回来。
这或许才是8月28日这两份文件,留给中国房地产最深刻的时代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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