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8月25日讯,近日,大理金融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相关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相关分支机构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是: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提供有虚假陈述的报告。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大理金融监管分局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罚款57万元;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祥云县支公司罚款12万元;对责任人胡艳东、赵漾锦、杨学诗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共计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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