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科技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08-27

证券之星消息,8月26日好利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修、副总经理刘昊德、非独立董事汤奇青、芮斌、康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2023年3月21日,好利科技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硕矩)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31.8182%的股权,转让价款7,000万元。2024年3月26日,好利科技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转让所持有的合肥曲速剩余18.2318%的股权,转让价款9,197,801.97元。经查,前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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