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8月26日好利科技公开信息显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修、副总经理刘昊德、非独立董事汤奇青、芮斌、康伟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2023年3月21日,好利科技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硕矩)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合肥曲速超维集成电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曲速)31.8182%的股权,转让价款7,000万元。2024年3月26日,好利科技公告披露,拟向上海硕矩转让所持有的合肥曲速剩余18.2318%的股权,转让价款9,197,801.97元。经查,前述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
处罚决定如下: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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