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宣亚国际中报 - 第二季度单季净利润同比下降182.06%

证券之星08-24

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宣亚国际(300612)报收于11.69元,下跌0.93%,换手率2.5%,成交量4.56万手,成交额5303.99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5.9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
  • 股本股东变化:截至2026年6月30日股东户数为2.2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15.43%,户均持股增至8228.0股。
  • 业绩披露要点:2026年上半年主营收入1.19亿元,同比下降38.02%;归母净利润为-3335.53万元,同比下降276.12%。
  • 公司公告汇总:宣亚国际拟于2026年9月9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95.92万元,占总成交额7.46%;游资资金净流入120.98万元,占总成交额2.28%;散户资金净流入274.95万元,占总成交额5.18%。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户数变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2.22万户,较3月31日减少4059.0户,减幅为15.43%;户均持股数量由6862.0股增加至8228.0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99万元。

业绩披露要点

财务报告

2026年中报显示,上半年度公司主营收入1.19亿元,同比下降38.02%;归母净利润-3335.53万元,同比下降276.12%;扣非净利润-3351.37万元,同比下降225.67%;第二季度单季度主营收入7672.06万元,同比下降5.11%;单季度归母净利润-1364.83万元,同比下降182.06%;单季度扣非净利润-1355.25万元,同比下降140.43%;负债率29.27%,投资收益-61.14万元,财务费用57.39万元,毛利率16.24%。

公司公告汇总

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119,403,504.52元,同比下降38.0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355,283.75元,同比减少276.1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3,513,714.39元,同比下降225.6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068,868.70元,同比减少217.51%;基本每股收益为-0.18元/股,稀释每股收益为-0.18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74%;期末总资产为607,274,025.64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39,795,780.48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05%;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变更注册资本并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及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以及提请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其中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等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定于2026年9月9日14:30召开,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4日;审议《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后者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将单独计票。

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已获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152万元,2026年度审计费用由管理层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合同与法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制度全文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因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完成,新增股份2,531,500股,注册资本由18,045.4496万元变更为18,298.5996万元,股份总数相应调整;因董事闫贵忠、独立董事刘阳辞职,拟将董事会成员由7名调整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由3名调整为2名,非独立董事由4名调整为3名;相关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议通过,拟修订《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于2026年8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84,343,388.29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累计投入18,888.72万元,账户余额9,631.28万元;“巨浪技术平台升级项目”变更为“Infinity Agent-AI营销智能体交互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

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前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与参股公司上海云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一笔经营性往来,形成应收账款2.50万元,为正常交易产生;该汇总表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及责任分工,涵盖定期报告、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披露标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机制、财务与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规范等;要求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信息报告和保密义务;含档案管理及责任追究机制。

《合同与法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规范合同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行为;明确合同管理职责分工、订立前管理、文本审查、审批签署、履行监督、争议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强调合同须具真实商业目的,遵循授权审批流程;法务部负责法律审查与风险防控,主办部门负责商务条件与履约管理;关联交易及信息披露事项需履行专项程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采购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规范采购活动,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建立供应商准入、分级、考核、淘汰机制;采购方式包括招标、询比价和直接采购;采购流程须遵循申请、审批、执行分离原则;采购部负责制度建设与履约监控,财务部审核预算与付款,需求部门负责需求真实性与验收;禁止拆分采购规避审批,要求全过程留痕。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规范组织设置和人力资源管理,涵盖组织岗位、招聘入职、用工管理、薪酬绩效、员工行为、信息保护及监督责任等内容;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及薪酬事项按《公司章程》执行,不适用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8月)

明确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职责权限、任免程序及工作规范;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定期报告编制、临时报告组织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等;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聘任需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交易所报送材料;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条件与独立性保障。

《财务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规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涵盖会计核算、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税务合规、财务报告、系统与档案管理等内容;财务部门负责会计核算、预算执行监控、资金与税务管理;业务部门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实行统一会计政策,强化资金支付与费用报销控制,加强税务合规与发票管理;子公司须执行公司统一财务要求并定期报告重大事项。

《销售管理制度》(2026年8月)

规范销售业务全过程管理,涵盖客户管理、项目立项、合同履约、结算回款等环节;明确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及采购部职责;强化风险管控与合规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由业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6年8月)

明确独立董事任职条件、独立性要求、提名选举、职责权限及履职保障;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职责,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应为其履职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

《公司章程》(2026年8月)

2026年8月修订版涵盖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义务、董事会与股东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职责、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内容;明确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治理结构及决策程序;规定利润分配、股份转让、信息披露、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的具体规则。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德证券作为保荐机构,2026年上半年按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督导公司完善并有效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每月核查募集资金专户,确认募投项目进展与披露一致;保荐代表人未列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但已事前或事后审阅议案并发表意见;开展现场检查1次,发表独立意见3次,组织培训1次;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各项承诺均已履行,无监管措施或需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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