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利通电子(603629)报收于125.97元,较上周的137.5元下跌8.39%。本周,利通电子8月17日盘中最高价报148.25元。8月20日盘中最低价报123.0元。利通电子当前最新总市值461.97亿元,在消费电子板块市值排名14/91,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439/5210。
本周关注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利通电子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用于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 来自违规处罚提醒:利通电子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9月4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利通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均认为本次发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最近五年曾三次收到上交所口头警示,涉及信息披露不及时等问题,已进行整改。
违规处罚提醒
8月20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具体原因为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
公司公告汇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及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0万元,拟用于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其中400,000.00万元用于建设智算中心,购置高性能GPU服务器及配套设备,提供智能算力租赁服务;10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为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周期6个月。
本次发行定价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发行方案合法合规,预案、论证分析报告等内容合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相关的九项议案,认为其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测算,并制定填补措施,包括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升主营业务盈利水平、完善公司治理和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公司董事、高管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已出具履行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公司于2026年8月19日聘任马文蕾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原证券事务代表戴亮、吴佳玮因换届不再任职。
公司发布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说明。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未被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但曾于2026年6月11日、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4日收到上交所三次口头警示,涉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披露不及时、未及时披露年报问询函回复、年报信息披露更正等问题。公司已加强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已完成工商登记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因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登记、1名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2025年权益分派,公司股份总数由262,080,000股变更为366,728,000股,注册资本相应变更,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完成董事会换届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相关信息已在无锡市数据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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