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大名城新发布《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08-24

截至2026年8月21日收盘,大名城(600094)报收于3.86元,下跌2.03%,换手率0.73%,成交量15.47万手,成交额5986.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46.6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61.48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大名城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名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定于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2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4.87万元,占总成交额0.25%;游资资金净流出46.61万元,占总成交额0.78%;散户资金净流入61.48万元,占总成交额1.03%。

公司公告汇总

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提名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冷文斌、郑国强为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新民、陈金山、孙东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9月7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董事局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议案,共选举6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7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9月1日;相关议案已获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金山)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陈金山为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已通过相关培训,熟悉法律法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属于缺乏独立性情形,无不良信用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孙东来)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孙东来为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有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关于董事局换届选举的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因第九届董事局任期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提名俞培俤、俞锦、俞丽、俞凯、冷文斌、郑国强为第十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田新民、陈金山、孙东来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在新一届董事局就任前,第九届董事局继续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新民)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名田新民为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第九届董事局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材料;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未接受过财务、法律等中介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及任职资格的情形;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金山)

陈金山声明被提名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有5年以上审计工作经验;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承诺将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新民)

田新民声明被提名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孙东来)

孙东来声明被提名为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股1%以上、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等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过3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承诺将依法履职,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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