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8月18日收盘,中信海直(000099)报收于13.98元,下跌2.17%,换手率0.99%,成交量7.65万手,成交额1.0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5.78万元,占总成交额7.89%。
- 公司公告汇总: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14日召开,选举张坚为董事长,霍明明、王飞、闫增军为副董事长,并聘任闫增军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审议通过并发布《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共八项内部管理制度。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8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5.78万元,占总成交额7.89%;游资资金净流入389.15万元,占总成交额3.63%;散户资金净流入456.63万元,占总成交额4.26%。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张坚为董事长,霍明明、王飞、闫增军为副董事长;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并确定成员;聘任闫增军为总经理,刘建新、井学军、李刚为副总经理,关颐为财务总监,欧阳铭志为董事会秘书,刘蔚然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并确定组成人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等八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部控制管理办法》(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内部控制管理办法》,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各级财务并表公司及实质管理的参股公司。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防范风险、保障合法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及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建立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要素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负责内控的建立健全与有效实施,管理层负责日常运行,风险合规部为牵头部门,审计部负责监督;公司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评价,按严重程度将缺陷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三类,并建立整改与问责机制。
《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办法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规制定,明确评价范围、原则、组织职能、工作内容、程序及报告披露要求;董事会负责审定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部门组织实施,可委托中介机构执行,但提供内控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提供评价服务;评价内容涵盖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方面;公司以每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在年度报告披露后4个月内发布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内控审计报告同步披露。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基本原则、关联人范围、回避制度、审议及披露要求;强调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允原则,签署书面协议并确保价格公允;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达到规定金额标准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并及时披露;禁止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严格限制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防止利益输送。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管理;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户,不得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或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公司需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使用需履行审批程序,投资项目应按计划进度实施;闲置募集资金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现金管理,但须满足相关条件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超募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并及时公告;公司需定期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独立董事和审计机构可进行专项审计。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定义与范围;规定内幕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登记备案、报告传递、审核流程及保密要求;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事务;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禁止内幕交易;公司需在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明确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主要责任人,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办法涵盖信息披露、股东会、投资者咨询、媒体监测、来访调研、分析师会议、路演、互动易平台使用等内容;强调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禁止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并建立承诺书、活动记录表等制度。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明确信息披露基本原则,包括依法合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公司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信息披露事务;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临时报告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需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及法定信息披露报纸披露信息;制度还规定了非公开信息的保密管理、信息披露的程序、各方责任及违规追责机制。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8月)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被担保对象须提供反担保,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定对外担保的对象条件、审查程序、审批权限及管理责任;明确须由股东会审议的担保情形,如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管理部和风险合规部负责担保事项的具体经办与法律审查;要求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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