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8月14日飞鹿股份发布公告,股东增持229.94万股

证券之星08-17 01:58

截至2026年8月14日收盘,飞鹿股份(300665)报收于9.62元,上涨0.1%,换手率2.67%,成交量5.83万手,成交额5566.5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67.0万元,占总成交额11.98%。
  • 股本股东变化: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8月4日至14日增持229.94万股,占总股本1.0017%,持股比例由10.0000%升至11.0017%。
  • 公司公告汇总:飞鹿股份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章程及多项议事规则修订议案,并提名7名董事候选人,拟将董事会由7人增至9人;定于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为8月24日。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667.0万元,占总成交额11.98%;游资资金净流入212.43万元,占总成交额3.82%;散户资金净流入454.56万元,占总成交额8.17%。

股本股东变化

股东增减持

8月14日飞鹿股份发布公告《飞鹿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其股东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4日间合计增持229.94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17%,变动期间该股股价上涨5.37%,截止8月14日收盘报9.62元。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6年8月4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为5000万元至1亿元。2026年8月4日至8月14日,君拓启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2,299,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17%,增持后持股比例由10.0000%上升至11.0017%。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于银行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飞鹿股份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补选及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英杰、雷虎民、白元群、吴成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振涛、郝蕴捷、王建纲。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任职资格需深交所审核无异议。会议还决定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31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会议将审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议案,并以累积投票方式补选及增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4日,股东可通过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

章程修改对照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由218,945,730元增至229,540,730元,股份总数相应增加。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增设副董事长职位。股东会会议形式增加电子通信方式。累积投票制中当选董事的得票数要求由“半数以上”调整为“过半数”。利润分配政策中增加差异化现金分红比例规定,并明确股份回购视同现金分红。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吴成军)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名吴成军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公司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吴成军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白元群)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元群于2026年8月14日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截至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其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补选及增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范英杰、白元群、雷虎民、吴成军进行了审查。经审核,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等符合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具备履职能力。其中范英杰、雷虎民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白元群、吴成军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并取得证书。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处罚或纪律处分,不存在不得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上述人选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

范英杰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属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亦未在相关持股企业或业务往来单位任职。范英杰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确保独立性,并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任职年限限制。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白元群)

白元群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由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已通过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其声明与承诺内容包括: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或禁止任职的情形,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并承诺将勤勉履职、持续符合任职条件。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吴成军)

吴成军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十二个月内无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且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公开谴责或刑事处罚。吴成军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雷虎民)

雷虎民作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其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经验和能力,且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为公司提供中介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雷虎民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若丧失任职资格将主动辞职。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吴成军)

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吴成军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吴成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未发现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且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范英杰)

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范英杰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或禁入措施,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雷虎民)

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雷虎民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无利益冲突,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白元群)

青岛君拓启航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名白元群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证券市场禁入或公开谴责等处罚,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关于部分董事辞职暨补选及增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

飞鹿股份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辞职及补选、增选事项。范国栋、易佳丽辞去非独立董事职务,仍分别担任公司总裁、副总裁兼董秘;唐有根、朱谦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刘崇已于2026年7月辞去独董职务。公司拟补选李振涛、郝蕴捷为非独立董事,范英杰、白元群、雷虎民为独立董事;增选王建纲为非独立董事,吴成军为独立董事。董事会人数将由7人增至9人。上述候选人将提交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会议召开及表决机制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召开。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自行召集。股东会审议事项包括选举董事、利润分配、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有特别表决要求。规则还规定了会议记录、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出具等程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8月)主要内容包括: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29,540,730元,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公司设立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不超过2名。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等职权。公司设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利润分配政策强调现金分红优先,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章程还规定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董事、高管的忠实与勤勉义务,以及股份回购、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财务报告、内外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核财务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总监任免等事项,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为委员会履职提供必要支持。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年8月)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董事会的职权范围、会议召集与提案程序、会议通知方式与时间要求、董事出席与委托出席规定、表决方式与决议通过条件、回避表决情形、会议记录与决议签署要求、董事会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等内容。规则强调董事会决策需科学规范,确保信息披露管理和股东权益保护,并规定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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