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荣科:案件延期开庭系法院工作程序

证券之星08-20

证券之星消息,ST荣科(300290)08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公司重金聘请北京头部律所代理(2026)辽01民初334号案件,本次庭审延期属于重大程序事项,代理律师未能第一时间向法院核实延期事由,案件关键信息获取滞后,是否说明案件跟进存在疏漏?恳请公司核查代理律师与承办法院沟通渠道是否畅通,律师是否充分勤勉履职。若持续难以及时掌握案件动态,将会使公司处于诉讼被动状态,请问公司是否评估更换代理律师团队的可行性?

ST荣科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意见建议。目前公司代理律师团队及内部法务均在积极努力推进应诉相关工作。案件延期开庭系法院工作程序,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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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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