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祥生物医药被出具警示函,涉未披露年报等

蓝鲸财经08-12

蓝鲸新闻8月12日讯,近日,天津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天津民祥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民祥医药存在以下情形:未按规定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相关人事及股东会决议公告不及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万里、副总经理兼董秘张毅对上述违规事项负有责任。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天津证监局对民祥医药、刘万里、张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