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航天南湖新发布《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08-12

截至2026年8月11日收盘,航天南湖(688552)报收于28.08元,下跌1.06%,换手率1.37%,成交量4.64万手,成交额1.3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9.58万元,占总成交额2.16%。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及第五届董事候选人选举事项,实行累积投票制。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11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79.58万元,占总成交额2.16%;游资资金净流入324.8万元,占总成交额2.51%;散户资金净流出45.22万元,占总成交额0.35%。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航天南湖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会议审议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8月21日;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8月27日;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湖北省荆州市;中小投资者对相关议案单独计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胡作启)

董事会提名胡作启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附属企业或关联方任职,无重大失信记录,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晓明)

董事会提名刘晓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或管理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提名人确认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附属企业或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满六年。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马云飙)

董事会提名马云飙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已书面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副教授职称及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其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交易所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晓明)

刘晓明声明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发现有不良记录,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已通过资格审查并取得相关培训证明,承诺将遵守监管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胡作启)

胡作启声明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其承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其已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将遵守监管规定,独立履行职责。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于2026年8月10日召开会议,提名罗辉华、丁柏、张涛、刘智光、钱坤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马云飙、刘晓明、胡作启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将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现任董事会将继续履职至新一届董事会选举完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罗辉华、丁柏、张涛、刘智光、钱坤符合董事任职资格,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马云飙、刘晓明、胡作启具备独立董事履职条件,与公司无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发现不得任职的情形;提名委员会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马云飙)

马云飙声明被提名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副教授职称及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位,并已通过相关培训;其声明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其兼任的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超过三家,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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