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震有科技新发布《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证券之星08-10

截至2026年8月7日收盘,震有科技(688418)报收于37.74元,上涨2.06%,换手率1.63%,成交量3.13万手,成交额1.17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3.95万元,占总成交额6.8%。
  • 公司公告汇总:震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于2026年8月7日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93.95万元,占总成交额6.8%;游资资金净流入241.53万元,占总成交额2.07%;散户资金净流入552.42万元,占总成交额4.73%。

公司公告汇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出具关于震有科技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6,900.00万元,用于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全光网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25%。保荐人认为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同意推荐上市。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海通证券作为保荐人,推荐震有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行程序合法,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主要用于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全光网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保荐机构已履行尽职调查和内核程序,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震有科技拟于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该事项尚需经上交所审核同意并由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震有科技2025年度财务报表附注显示,公司注册资本192,554,634.00元,股票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通信系统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核心网系统、光网络及接入系统等。2025年度公司持续经营,财务报表经董事会批准报出。报告期内,公司对部分子公司进行合并范围调整,新增上海震石,注销常州震有和震有数字。公司本期亏损,未分配利润为-261,639,969.17元,期末货币资金为292,460,332.39元。

深圳震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震有科技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6,900.00万元,用于卫星互联网通信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全光网络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8,138,658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募集资金将用于研发投入、设备购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震有科技于2026年8月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通知,其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已被上交所受理。该申请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表示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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