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贵州燃气新发布《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08-05

截至2026年8月4日收盘,贵州燃气(600903)报收于6.41元,上涨1.1%,换手率1.93%,成交量22.52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3.47万元,占总成交额4.96%。
  • 公司公告汇总:贵州燃气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2026年8月4日,发行价格确定为4.83元/股。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将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议向下修正“贵燃转债”转股价格及部分内部董事薪酬标准两项议案。
  • 公司公告汇总:贵州燃气及全资子公司拟出资1,649万元参与贵州省科技厅定向支持的山地城市燃气管网安全防控与智慧运维关键技术研究项目,构成关联交易。
  • 公司公告汇总: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于8月3日解除质押1900万股,解除后累计质押占公司总股本5.20%。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8月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13.47万元,占总成交额4.96%;游资资金净流入608.18万元,占总成交额4.23%;散户资金净流入105.28万元,占总成交额0.73%。

公司公告汇总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贵州燃气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调整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确定为4.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交易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的一系列议案,包括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签署补充协议等,并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8月13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两项议案:一是提议向下修正“贵燃转债”转股价格。因公司股票在连续20个交易日内有1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提议修正转股价格,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二是审议部分内部董事薪酬标准,职工董事康军先生薪酬按企业负责人2026年薪酬标准的0.8倍执行,自2026年5月起实施。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暂不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宜召开股东会的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2026年8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交易定价基准日等议案。鉴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依法召集股东会。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参与技术研究项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出资1,649万元参与贵州省科技厅定向支持的省级实验室重大专项《山地城市燃气管网安全防控与智慧运维关键技术研究》项目。项目总经费2,19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支持549万元。项目由贵州能源集团牵头,贵州燃气作为承担单位,联合贵州大学、乌江能投、煤矿研究院、贵阳公司、仁怀公司共同实施。因贵州能源、乌江能投、煤矿研究院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作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公告指出,本次交易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等报批事项,相关报批进展已在预案中披露;交易对方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限制转让情形;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有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的说明

贵州燃气拟发行股份购买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乌江能投及新动能基金、工业化基金,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已确认关联董事和股东需回避表决。初步测算显示,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为乌江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贵州省国资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声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审查,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资产定价公允,权属清晰,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并修订预案的公告

贵州燃气拟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6年8月4日,发行价格确定为4.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因交易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已对本次交易预案及相关文件进行了修订,更新了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交易程序及风险提示等内容。本次交易尚需股东会审议及监管部门批准。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交易事项,说明已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敏感信息知悉范围,履行信息披露前的保密义务。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磋商时,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办理知情人员登记,告知保密义务,禁止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方案筹划过程中严格保密,未发生信息泄露或内幕交易情况,并已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说明,在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以691.85万元摘牌取得贵州燃气集团六盘水燃气有限公司5%股权,并已付清全部款项。该交易对方与本次交易对方同属贵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制,需纳入累计计算范围。目前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初步预估本次交易与前述交易累计金额预计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方案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调整不构成重大调整的说明

贵州燃气于2026年8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调整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为该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26年8月4日,发行价格确定为4.8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此次调整系因公司未能在原董事会决议公告后6个月内发出股东会通知,需重新确定定价基准日。本次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或价格变更,不构成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会。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及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信息公布前公司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信息公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进行说明。公司股票自2025年3月31日起停牌,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价累计上涨2.45%。剔除上证综合指数和申万燃气Ⅱ指数影响后,公司股价涨跌幅分别为1.54%和1.00%,剔除大盘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后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经审慎判断,确认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具体包括:未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财务报告未被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保留意见;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公司及现任董监高未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投资者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无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贵州燃气拟向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截至公告日,相关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仍在推进中,公司已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定价基准日及预案修订稿等事项,后续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并履行审批程序。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贵州燃气拟向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已履行初步决策程序,包括保密措施、董事会审议通过及签署附条件生效协议等,尚需完成审计评估、国资审批、反垄断审查、上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等程序。公司董事会认为现阶段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并保证提交法律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

贵州燃气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乌江能投、新动能基金和工业化基金合计持有的贵州页岩气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乌江能投,实际控制人仍为贵州省国资委。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修订稿)

贵州燃气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贵州乌江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及贵州省新型工业化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审批程序。

贵州燃气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第三十条情形的说明

贵州燃气董事会声明,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根据相关监管规定,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未因涉嫌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且最近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贵州燃气于2026年8月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2026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定价基准日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乌江能投、新动能基金、工业化基金持有的贵州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贵州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贵州燃气股份218,151,8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4%。2026年8月3日,贵阳工投将原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的19,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后,贵阳工投累计质押股份60,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的27.73%,占公司总股本的5.20%。贵阳工投确认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存在后续质押计划,并将按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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