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借款主体为公司印尼项目子公司

证券之星08-05

证券之星消息,格林美(002340)08月05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格林美之前披露的中国银行提供了3000万美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这比贷款的借贷主体是是格林美母公司,还是印尼项目的子公司?

格林美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借款主体为公司印尼项目子公司,资金用于印尼项目的生产经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平台申请综合授信(含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等相关公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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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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