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31日收盘,胜利股份(000407)报收于3.95元,上涨1.28%,换手率1.46%,成交量12.8万手,成交额5027.04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0.53万元,占总成交额11.15%。
- 公司公告汇总:胜利股份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交易总价17.51亿元,标的包括中油燃气(珠海横琴)等四家公司股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31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60.53万元,占总成交额11.15%;游资资金净流入179.33万元,占总成交额3.57%;散户资金净流出739.87万元,占总成交额14.72%。
公司公告汇总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油投资及其关联方。交易总价17.51亿元,以发行股份及现金支付。本次交易已履行多项审批程序,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交易对方对标的资产未来盈利作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相关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审核问询函,已组织相关方对问询事项进行回复。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获得批准及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申报稿)》进行了修订,形成修订稿,并于2026年7月31日披露。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本次交易已履行程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股权结构、标的公司经营资质、评估情况、关联交易、风险提示等内容的更新与补充,同时对部分表述进行了完善。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调整。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油投资持有的中油珠海100%股权、天达利通持有的天达胜通100%股权、中油中泰持有的南通中油51%股权和甘河中油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资产合计交易价格为175,084.34万元,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2,874.07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偿还银行借款及数智化建设项目。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浙江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详细说明了标的资产收益期按永续确定的合理性、用户数量与用气量预测、销售单价预测、毛利率与期间费用预测、折现率选取依据等内容,并对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性及政策影响进行了分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文件详细说明了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评估预测、参股公司情况、模拟财务报表编制、合规性及交易整合安排等内容,并对各问题发表了核查意见。涉及多家燃气公司特许经营权、客户结构、毛利率、分红情况、大额往来款形成原因及坏账计提等事项。同时说明了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整合计划及合规性。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该交易拟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100%股权、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100%股权、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文件对标的资产的特许经营权、关联交易、参股公司、资产剥离、合规性及交易安排等问题进行了补充说明,并发表法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中油燃气(珠海横琴)有限公司、天达胜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南通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及青海中油甘河工业园区燃气有限公司4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披露了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特许经营权、资产剥离、合规性等问题的回复,涉及收入确认、毛利率、会计估计变更、关联采购与销售定价公允性等内容。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作出回复。公告详细说明了标的资产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特许经营权合规性等问题,并对各燃气公司的客户数量、销售价格、采购价格、毛利率波动原因进行了分析。同时披露了分红情况、其他应收款及应付款形成原因、资产折旧年限调整等内容,并回应了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收购报告书摘要(修订稿),披露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达利通新能源(珠海)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人,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油珠海100%股权、天达胜通100%股权、南通中油51%股权及甘河中油4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要约收购义务,但因收购人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新股,且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可免于发出要约。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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