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电子:上市公司本身不持有自身股份

证券之星07-31 11:37

证券之星消息,宏明电子(301682)07月3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有出借股分给券商吗?

宏明电子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公司股份出借事宜,上市公司本身不持有自身股份,不具备向券商出借公司股票的主体资格;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尚在锁定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锁定期内股份同样无法参与出借业务;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未发生向券商出借股份的情形,相关事项请以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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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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