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成大: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证券之星07-31

证券之星消息,辽宁成大(600739)07月3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被认定为长期破净公司后,需履行制定并披露《估值提升计划》、控股股东不得减持等强制性义务。‌‌虽然贵司已经超过12个月破净了,但是还没有被认定未破净,所以贵司准备好了吗?

辽宁成大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市值管理工作,将继续积极围绕生产经营、并购重组、长效激励机制、股东增持、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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