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宇股份:因募集资金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公司已完成整改

格隆汇07-29

蓝宇股份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司自2026年1月15日起未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履行审议程序,直至2026年4月27日才补充审议并披露,公司及董事长郭振荣、财务总监屠宁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董事会、2026年5月27日召开股东会追认相关事项,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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