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钢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的控制权调整计划

证券之星07-27

证券之星消息,柳钢股份(601003)07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想了解大股东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长期规划:后续是否存在调整控股权的可能性;是否愿意敞开股权合作窗口,引入实力战略投资方,通过股权多元化赋能主业发展,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

柳钢股份回复:您好!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的控制权调整计划;未来若涉及权益变动,公司将严格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秉持开放态度,乐见与优质战略投资者开展合作,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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