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公司严格规范履行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

证券之星07-27

证券之星消息,四川美丰(000731)07月2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您好,前次股东大会高额反对票,可见中小股东对公司现状意见极大。公司手握巨额闲置资金、股价破净,亟需股份回购稳定市值。缪炜欧股东持股达标具备提案资格,盼其牵头提交回购议案。想咨询:该提案提交后,公司是否会按章程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保障所有股东正常投票行使权益?

四川美丰回复:投资者您好!1.《公司法》《公司章程》对股东行使权利有明确清晰规定,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和《公司章程》第五十七条中关于股东行使权利的相关规定。2.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规范履行股东会召集、召开、议事和表决程序,公平诚信对待所有投资者,保障落实股东依法行使权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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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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