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必读:新发布《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07-27

截至2026年7月24日收盘,日久光电(003015)报收于10.16元,下跌1.45%,换手率2.45%,成交量6.04万手,成交额6279.36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8.58万元,游资与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194.86万元、净流入233.72万元。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10,000万元、不超过18.22元/股的价格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公司公告汇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提交深交所审核问询函回复及修订后的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 【公司公告汇总】锦天城律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确认募投项目核心原材料供应风险较小,境外供应中断可由境内渠道替代。
  • 【公司公告汇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中信证券等中介机构就净利润波动、OCA光学胶持续负毛利率、募投项目必要性及产能消化等关键问题完成专项核查与回复。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24日主力资金净流出428.58万元,占总成交额0.0%;游资资金净流入194.86万元,占总成交额0.0%;散户资金净流入233.72万元,占总成交额0.0%。

公司公告汇总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22元/股,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44,238股至5,488,4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至1.9527%;相关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后十二个月后出售,并在三年内完成出售,未能出售部分将予以注销;董事会已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8.22元/股;回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内;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744,238股至5,488,474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9764%至1.9527%;回购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出售,并在三年内完成出售,未能出售部分将予以注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截至公告日增持计划仍在实施中。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修订的提示性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修订和更新,相关内容已于2026年5月29日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批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就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回应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文件披露公司募投项目原材料采购情况,确认PET基膜、树脂等主要通过境内代理商采购进口,ITO靶材全部来自境内采购;律师核查认为,核心原材料被限制采购风险较小,即使境外供应中断,亦可通过境内渠道替代,对募投项目实施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深交所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公告说明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负、2024年和2025年净利润增长及2026年一季度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分析核心产品毛利率变动趋势及OCA光学胶产品持续负毛利率原因,并披露财务性投资情况;同时对募投项目的必要性、产能消化、效益测算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进行了论证。

发行人和保荐人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文件说明报告期内净利润波动原因,分析2023年亏损、2024年及2025年增长、2026年一季度下滑的业绩变动因素,解释核心产品毛利率变化及OCA光学胶产品持续负毛利原因;同时回应募投项目与主业的相关性、产能利用率、扩产必要性、原材料供应风险、财务性投资情况等问题,并披露相关风险。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发行保荐书(修订稿)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出具发行保荐书;本次发行已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8亿元;保荐人认为发行人具备发行条件,同意推荐本次发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修订稿)

中信证券作为保荐人,对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出具上市保荐书;日久光电主营业务为光学、触控显示应用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导电膜、光学膜和OCA光学胶;公司拟募集资金不超过8亿元,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0,000.00万元,用于年产6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已获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将用于扩产调光导电膜和防反射膜产能,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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