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气:该交易属于股东自主市场化交易行为

证券之星07-21

证券之星消息,明阳电气(301291)07月2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两个月9笔大宗交易平均折价率高达21.94%,最高达28.65%,远超市场正常5%-15%的折价区间,买卖双方营业部高度固定:卖方始终为华鑫证券广州广州大道中营业部,买方始终为广发证券广州天河北路营业部,21笔全部同一对,转让价格随股价同步下移,始终维持20%-28%的固定深度折扣,不符合正常市场议价特征,要求核查: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是否存在资金回流安排?

明阳电气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该交易属于股东自主市场化交易行为,相关交易主体并非大股东、管理层及对应持股平台。公司不干预股东正常股权交易,同时将持续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股份减持相关监管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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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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