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7月22日收盘,*ST东晶(002199)报收于0.0元,下跌100.0%,换手率0.0%,成交量0.0手,成交额0.0万元。
当日关注点
- 交易信息汇总:7月22日主力、游资及散户资金均无净流入。
- 公司公告汇总:*ST东晶股票将于7月23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东晶电子”,7月22日停牌一日。
- 公司公告汇总:公司2025年扣除后营业收入34,304.34万元、净资产18,221.14万元,已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并获深交所审核同意。
- 公司公告汇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公司电池级碳酸锂业务收入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025年该业务实现收入1.02亿元、毛利率8.25%。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
7月22日无主力资金净流入;无游资资金净流入;无散户资金净流入。
公司公告汇总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2025年年报问询函作出回复,说明营业收入扣除、连续亏损原因、非经常性损益构成、持续经营能力、审计与法律意见等事项。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扣除后营业收入3.43亿元,净利润为-0.50亿元,已连续四年为负。公司认为当前不存在触及终止上市情形,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条件。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年7月23日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东晶”变更为“东晶电子”,证券代码保持002199不变。公司股票于2026年7月22日停牌一天,7月23日复牌。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10%。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304.34万元,净资产为18,221.14万元,相关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申请已获深交所审核同意。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晶电子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报的问询函所涉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律师逐项核查《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认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4,304.34万元,净利润为负但净资产为正,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均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且已按规定披露年报并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符合撤销条件。同时,律师核查确认公司电池级碳酸锂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的依据与实际合同条款相符。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晶电子2025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年报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了专项说明。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5亿元,同比增长63.57%;扣除后营业收入3.43亿元,同比增长59.04%;但利润总额、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仍为负值,已连续四年亏损。公司新增电池级碳酸锂业务,由全资子公司山西东拓开展,2025年实现收入1.02亿元,毛利率8.25%。会计师事务所对营业收入扣除、持续经营能力、非经常性损益、关联交易、委托加工模式、收入确认、资产减值、现金流等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