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王: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证券之星07-21

证券之星消息,孩子王(301078)07月2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尊敬的董秘你好,1、请问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存在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2、公司商誉价值19亿多请问计算的合理性;3、公司增持贷获批后到账没有,增持贷使用额度;4、前不久披露股东增持是自有资金还是增持贷资金;5、赴港上市招股书第二次已经递交,审核进度怎样

孩子王回复:您好!1、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2、有关公司商誉详细情况,可查阅《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中商誉内容。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进行商誉会计处理,每年度聘请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核算依据充分、处理规范。3、公司已于2026年6月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获得增持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并于2026年7月9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增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57)。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相关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时披露,敬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4、公司2026年5月1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6)已明确,本次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5、公司港股发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后续进展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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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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