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深物业A(000011)07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深物业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两次延期后最终期限,请问同业竞争承诺,如果多次延后,承诺的意义又是什么?这样会否是信息披露违规的一种方式?
深物业A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控股股东自做出解决同业竞争承诺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但受到相关主体资产状况及市场环境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进行了承诺延期,两次延期均依规完成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对外公告,不存在披露违规情形。后续公司将持续敦促控股股东积极履行承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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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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