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材:前者是履行督促义务

证券之星07-14

证券之星消息,宁夏建材(600449)07月14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贵司多次在上证e互动多次回复:“同业竞争承诺尚在履行期内,公司将持续与大股东保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请问,贵司为督促大股东按时履约而开展的 “持续沟通+推进工作”,与贵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里所提及的不存在相关事项的 “商谈”,二者在行为性质上有何种本质区别?

宁夏建材回复:您好,前者是履行督促义务,后者是公司不存在与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有关的商谈情形。谢谢

本文数据来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e互动,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陈思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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