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已制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07-10

证券之星消息,长安汽车(000625)07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第8条第3款,主要指数成分股上市公司应在市值管理制度中明确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上述指标行业平均水平的具体预警机制安排。请问公司可否披露以上的预警机制安排是如何运作的?

长安汽车回复:您好,为加强公司的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的回报能力,公司已制定《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阈值,日常工作按此推进中。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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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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