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严重失信主体将纳入名单管理,金融机构可在授信、保险等业务中参考使用

澎湃新闻07-10

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规定(试行)》(下称《规定》),进一步规范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规定》共31条,将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金融监管总局表示,《规定》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社会信用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出台《规定》是金融监管总局深入推进社会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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