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网储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

证券之星07-08

证券之星消息,南网储能(600995)07月08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一季报净利润中对于新投产的第二类抽蓄站梅畜二期和南宁抽蓄站是否己经预估入了容量电费收入?

南网储能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及《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14号)等相关规定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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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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