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日讯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天津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授信管理不尽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对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罚款40万元,对刘苏岚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以下为原文: (责任编辑:魏京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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