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全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证券之星07-02

证券之星消息,首钢股份(000959)07月0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你好,公司股利支付率、股息率、融资派现比均位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排名靠后位置,请问公司是否有加强分红增加投资者回报的计划?

首钢股份回复:您好,公司通过现金回购、分红等方式,稳步提升股东的获得感。2025年发布了《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全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未来,公司未来将不断强化产品、质量、成本、服务、技术优势,力争实现更好的盈利,进一步回报股东,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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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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