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603629)披露差异化分红事项专项法律意见,6月30日股价上涨1.1%

证券之星06-30

截至2026年6月30日收盘,利通电子(603629)报收于178.81元,较前一交易日上涨1.1%,最新总市值为469.05亿元。该股当日开盘174.5元,最高188.01元,最低169.9元,成交额达51.82亿元,换手率为11.1%。

近日,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公告显示,因实施股份回购,回购专用账户中的130万股股份不参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拟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26,10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657.74万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本次差异化分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对除权除息参考价格的影响低于1%。

最新公告列表

  • 《603629:利通电子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603629: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

  • 《603629:利通电子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 《603629:利通电子关于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 《603629:利通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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