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股票复盘:三峰环境(601827)拟聘信永中和为2026年审计机构

证券之星06-28

截至2026年6月26日收盘,三峰环境(601827)报收于7.19元,较上周的7.55元下跌4.77%。本周,三峰环境6月23日盘中最高价报7.66元。6月25日盘中最低价报7.18元,股价触及近一年最低点。三峰环境当前最新总市值120.21亿元,在环境治理板块市值排名16/106,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1618/5206。

本周关注点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峰环境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合计费用202.00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公司财务总监阳正文因工作调动辞职,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三峰环境拟为董事及高管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费不超过30万元。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审议审计机构聘任及董高责保险项。

公司公告汇总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因董事、高管责任险购买事项涉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意财务总监阳正文先生辞职,并对其任职期间贡献表示感谢;审议通过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通过高管团队2026年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决定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年报审计费用174.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8.00万元,合计202.00万元。同时,公司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10,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3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为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大道3号三峰环境总部大楼101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交易时段及9:15-15:00。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6日。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两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登记时间为2026年7月9日,可通过现场、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收到财务总监阳正文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其工作调动,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该辞职申请已获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阳正文先生原定任期至2026年11月26日,离任后不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对阳正文先生在任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并将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选聘工作。

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保险期限12个月。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办理投保相关事宜。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因涉及全体董事回避,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购买责任险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董事及高管合法权益,促进科学决策。

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2026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74.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28.00万元,合计202.00万元。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服务业务资格,项目团队具备相应专业资质,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明确了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权与义务、办公会议制度及报告制度等内容。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细则规定了不得担任总经理的情形,以及总经理在忠实义务、勤勉义务方面的具体要求。总经理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规范重大经营决策流程。

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庆三峰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等相关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职责分工、财务内部控制、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等。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临时报告需及时披露重大事件。董事会负责制度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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