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300310.SZ)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将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436.79万股宜通世纪股票中68.55%份额(即299.43万股)划转至公司名下,用于抵偿方炎林合同诈骗案的退赔款。该裁定已执行,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司法划转至公司名下。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宜通世纪(300310.SZ)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将深圳市电广股权管理合伙企业持有的436.79万股宜通世纪股票中68.55%份额(即299.43万股)划转至公司名下,用于抵偿方炎林合同诈骗案的退赔款。该裁定已执行,股票于2026年6月23日司法划转至公司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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