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等违规行为被上海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证券之星06-17

证券之星消息,6月16日原尚股份公开信息显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军、财务总监黄秋娜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信息披露违规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采取监管措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余军、黄秋娜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和三季度将部分应以净额法核算的收入按总额法核算,导致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多记收入0.20亿元、0.91亿元,多记营业成本0.20亿元、0.91亿元,对利润总额没有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四条、第三十四条的相关规定,导致公司2025年半年报和三季报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在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时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追溯调整。

处罚决定如下:予以监管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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