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农商行:利润分配需依法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后向股东分配

证券之星06-18 11:36

证券之星消息,青农商行(002958)06月17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董秘您好,请问1、现在媒体报道的公司回复股东私募在股东大会前提提议是否真实存在,我在2025年年报上并未找到相关私募基金持有青农商行股票。仅在三季度上看到持有7千多万股。是否为造谣请证实2、董秘您也持有青农商行股份,2025年您还增持了4600股。大家同为股东,您觉得现在公司股息分红低于25%合理吗?每股未分配已经是2.76已经和股价接近持平。

青农商行回复:感谢您对本行的关注。请关注本行相关公告。本行属于银行业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利润分配需要依法提取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等后,再向股东分配,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核心一级资本,用于推进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增长,满足监管要求,增强抵御风险能力,维护投资者长远利益。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责任编辑:陈思雨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构成本平台的投资建议,本平台不对文章信息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做出任何保证,亦不对因使用或信赖文章信息引发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精彩评论

我们需要你的真知灼见来填补这片空白
发表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