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6月17日电,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发布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与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武汉鑫祥安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订立回购协议,约定在特定违约条件下,公司作为回购人,对经销商向融资租赁公司承租的20辆新能源车辆(租赁物)及对应租赁债权(包括到期未付租金、未到期租金本金及1元留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协议项下预计回购价款最高总额为人民币411.52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文章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6月17日电,庆铃汽车股份(01122.HK)发布须予披露交易公告,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与重庆市交通设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武汉鑫祥安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商)订立回购协议,约定在特定违约条件下,公司作为回购人,对经销商向融资租赁公司承租的20辆新能源车辆(租赁物)及对应租赁债权(包括到期未付租金、未到期租金本金及1元留购价款)履行回购义务;协议项下预计回购价款最高总额为人民币411.52万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回购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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