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金正大(002470)06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根据《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管理人收到第三期投资款后向上市公司支付金额为286万元。请问至今已一年半了,这286万到底收到了没有?
金正大回复:此次重整是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整,非上市公司重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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