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荣科科技(300290)06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沈阳中院5月11日完成公司3个账户司法冻结,两地仅相距17公里,直至5月27日公司才偶然从银行获知冻结,迟迟收不到法院纸质文书。请解释为何同市辖区法院保全文书跨16天无法送达至上市公司法定注册地址?是法院投递异常,还是公司刻意预留无效注册地址规避收函?为何不在预留董秘邮箱接收电子保全文书,是否提前预判账户冻结刻意失联,刻意拖延披露重大资金冻结事项损害股民知情权?
荣科科技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获悉账户冻结后,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刻意拖延或损害投资者知情权的情形。感谢您的关注。
本文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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