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星能源:大股东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执行并支付托管费

证券之星06-11

证券之星消息,银星能源(000862)06月10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公司大股东委托上市公司管理的几家发电站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大股东对公司是否有补贴奖励

银星能源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目前公司通过委托管理方式对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山光伏发电厂、红寺堡光伏发电厂、固原新能源分公司、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89.52%股权以及陕西省地方电力定边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进行管理,大股东按照《委托管理协议》执行并支付托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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