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5月29日收盘,新大正(002968)报收于9.99元,下跌1.87%,换手率1.8%,成交量3.84万手,成交额3900.91万元。
当日关注点
- 来自【交易信息汇总】: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1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0.3万元,散户资金呈净流出状态。
- 来自【公司公告汇总】:新大正拟以91,714.4440万元收购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对价由股份和现金各半支付,并计划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857.2220万元。
交易信息汇总
资金流向5月29日主力资金净流入54.17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入60.3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出114.4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及《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同意更新审计基准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采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审计与审阅报告用于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与申报。上述议案均获全票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审核问询函回复的修订说明公告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修订,审计基准日更新至2025年12月31日,更新了交易前后股权结构、财务数据、风险提示、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情况等内容。本次交易尚需深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存在不确定性。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新大正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价格为91,714.444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和现金支付各占50%。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45,857.2220万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综合设施管理服务,交易旨在拓展上市公司业务范围,提升全国化布局与专业服务能力。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为TS Capital Facility Manage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等8家企业,标的资产为嘉信立恒75.1521%股权,交易作价91,714.4440万元,其中股份支付45,857.2220万元,现金支付45,857.2220万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45,857.2220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新大正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告详细说明了交易方案、历史沿革、生产经营、财务数据及商誉情况。截至2025年末,上市公司可自由支配资金为4.38亿元,预计通过自有资金及并购贷款支付交易对价。标的公司通过整合多家设施管理企业,形成多品牌协同的综合服务能力,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持续增长,毛利率略有下降。本次交易预计形成商誉5.30亿元,历史商誉未计提减值。
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24年及2025年度财务报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范围包括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涵盖关键审计事项,如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减值,以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公允反映。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本次交易为新大正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嘉信立恒设施管理(上海)有限公司75.1521%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募集配套资金。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报告对交易背景、目的、合规性、资产评估、财务顾问意见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审阅报告,披露了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嘉信立恒75.1521%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告包含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附注,详细说明了交易作价、支付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安排等内容。交易价格为91,714.44万元,其中股份支付与现金支付各占一半。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同意。
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所涉及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回复(修订稿)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中涉及资产评估相关问题作出回复。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124,000万元,增值率29.43%。收益法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运资金等预测基于历史数据及行业趋势,关键假设合理,预测谨慎。市场法选取南都物业、招商积余、新大正为可比公司,经修正后确定价值比率。历次收购交易对比显示本次估值公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对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法律意见补充。文件更新了本次交易方案、交易各方主体资格、批准授权、标的资产情况、关联交易与同业竞争等内容,确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组上市。补充核查期间为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文件还对《问询函》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涉及交易协同性、交易对方、历史沿革、合规经营等方面。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修订稿)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出具了核查意见(修订稿)。该意见对交易协同性、整合管控、交易对方、历史沿革、营业收入预测、商誉、合规性及舆情等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与说明,并发表明确结论。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协同效应具备可实现性,交易方案合理,风险已充分披露。
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修订稿)新大正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披露了交易对方穿透情况、标的资产竞争优势、协同效应、整合管控措施、财务数据合理性等内容,并对同业竞争、合规经营、商誉、资金来源等问题作出说明。独立财务顾问和中介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具备合理性与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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