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科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证券之星06-03 17:18

证券之星消息,华电科工(601226)06月03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请问董秘,贵司的股价自高管减持后,3月又收到住建部的处罚通知,之后便一直持续下跌,是否有该向公众进行公告而未公告的隐藏信息。针对市值管理,贵司有何措施来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华电科工回复:您好,公司相关高管因个人资金需求减持所持部分股份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具体请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2月2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为规范市值管理行为,促进价值提升,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具体请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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