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士科技:公司不宜对自身估值水平做出主观结论性评价

证券之星06-02 15:38

证券之星消息,佳士科技(300193)06月02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提问:问董秘,投资者不满意上次董秘回复,回复一:佳士估值受资金偏好、市场情绪影响,投资者与市场主体的估值逻辑存在差异,形成估值差距(评:这是佳士估值低的市场原因,我们问的是董秘对自身估值高低评价)。回复二:公司不宜对同业企业市值进行对比与评述(评:不与同行估值对比,怎么知道佳士估值高低?投资者没要求董秘评述同行估值和市值高低,只要求公司对佳士估值是否低估做出评价)。请董秘认真回复:佳士估值是否严重偏低。

佳士科技回复: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公司不宜对自身估值水平做出主观结论性评价,以避免误导投资者。公司会持续聚焦主业发展,提升内在核心价值,以通过稳健经营与可持续发展赢得市场与投资者认可。同时,公司也将积极做好价值挖掘与市场沟通工作。感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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